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劳动模范评比暂行办法-j9九游会网址


发布时间:2012-09-27 作者:admin 来源:本站原创 字号:[ ]

第一条 为了激发公司广大员工的工作热情,调动积极性,发挥主动性,规范公司劳动模范的评比、推荐和命名,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。按照有关规定,结合公司实际情况,制定本办法。
 
 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全体员工。
 
  第三条 劳动模范必须是热爱祖国,具有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,在本职岗位上无私奉献,爱岗敬业,勤于钻研,遵纪守法,在公司改革、发展和稳定中取得突出业绩,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优秀职工。
 
  1、在公司生产经营工作中,通过本人努力工作,采取先进管理方法,取得显著经济效益贡献。
 
  2、积极开展科技攻关,研究新技术,应用、推广新技术、新材料、新工艺,推动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,并带来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技术人员和专业带头人。
 
  3、立足本职工作,开展小改小革和发明与创造、修旧利废,为公司带来显著经济效益的优秀岗位技术能手。
 
  4、在党的建设、思想政治工作、精神文明建设、维护职工利益等方面业绩突出,为公司改革、发展、稳定做出突出贡献者。
 
  5、在重大事故预防、抢险救灾和保护人民生命财产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员工。
 
  第四条 公司劳动模范要向生产一线和基层倾斜,特别要注重推荐创造了显著经济效益的项目经理、通过技术攻关创造显著效益的工程技术人员、员工发明家等知识型员工和优秀的岗位技术能手等。
 
  第五条 公司劳动模范的事迹要具有时代性、典型性、示范性,创造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,并受到广大员工群众的广泛认同的优秀员工。
 
  第六条 公司劳动模范候选人的产生要坚持按条件评选,确保质量。
 
  第七条 推荐公司劳动模范候选人,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,由各单位党委会审核同意后,报公司工会工作委员会。公司工会委员会报公司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,经公司党委审批后,进行命名表彰。
 
  第八条 命名表彰员工劳动模范的方式:
 
  1、召开员工劳动模范大会进行命名表彰;
 
  2、通过公司《水电基础人》报和公司网站公布消息和光荣榜。
 
  第九条 公司对命名表彰的员工劳动模范,给予以下奖励:
 
  1、授予“劳动模范”荣誉称号,颁发奖章和证书;
 
  2、劳动模范从命名表彰给予一次性奖励。
 
  第十条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作为劳动模范候选人:
 
  1、违纪违法、受劳动教养处理的;
 
  2、犯严重错误、受留用察看以上行政处分的;
 
  3、在施工中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责任者;
 
  4、给公司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。
 
 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
 

二○○五年五月十一日
 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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